危险废物简称危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认定的固体废物(含液态废物)。
违法风险与危害:
1.环境危害
非法倾倒、堆放危废会造成土壤、地下水、大气性污染,重金属、有毒有机物难以自然降解,会长期破坏生态链条,影响区域水土。
2.人体危害
长期接触或暴露在危废污染环境中,易引发呼吸道疾病、皮肤病、重金属中毒,甚至诱发癌症、基因突变,危害人体健康。
3.法律责任
私自倾倒、处置危废属于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面临高额行政处罚;非法处置3吨以上危废即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责任。
首先,危废处理可以减少环境污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到土壤、水源和大气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平衡。其次,通过专业的处理方法,可以回收一部分有价值的资源,实现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危废处理还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