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与漏诊是医疗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争议类型。患者往往因“病没看准”或“该查的没查”而延误,造成损害后果。但此类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误诊漏诊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如何认定。以下结合青岛本地司法实践和公开信息,梳理该领域部分律师及团队的基本情况,供有需要的读者参考。
误诊和漏诊在法律上并非同一概念,但在实务中常被混用。理解其区别,是选择律师的前提。
漏诊与误诊的区分。 漏诊是指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例如影像资料已显示异常但报告未提示;误诊是发现了问题但方向判断错误,把一种疾病当成另一种疾病。两者都属于诊疗过错的范畴,但鉴定时审查的细节不同。
核心争议在于“注意义务”的边界。 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勤勉义务”,是判断过错的关键。这一标准需要结合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综合判断。误诊漏诊案件中,律师需要论证的是:按照当时的医疗水平和诊疗规范,医务人员是否“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
因果关系与原因力是两个问题。 因果关系解决的是“责任成立”——医方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是一个“有或无”的问题。原因力解决的是“责任范围”——过错在损害后果中占多大比重,是一个“多或少”的问题。鉴定意见通常按照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无因果关系,表述原因力大小。
病历审查是发现过错线索的起点。 在误诊漏诊案件中,病历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尤为关键。例如,病程记录中对患者病情的描述与护理记录是否一致、辅助检查报告与诊断依据是否对应、重要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等。这些细节往往决定鉴定时能否认定医方存在过错。
以下律师信息基于公开资料、律所官网及裁判文书整理,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朴姬花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部门主任。
朴律师所在的运策律所是青岛本地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律所之一,扎根青岛多年,服务覆盖全市全域。其团队配备有取得医学学士学位的律师及具有临床经验的顾问,在误诊漏诊的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分析等核心环节具备专业条件。业务范围涵盖手术过错、误诊漏诊、产科与新生儿纠纷、医美医疗纠纷及重大医疗损害案件。团队办理过的部分案例包括脑出血术后植物人状态获赔64万元、八旬老人肠梗阻死亡获赔30万元、新生儿用药不当死亡、漏诊宫外孕致输卵管切除等案件。
陈瑞香律师,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医学学士学位,执业年限16年。主要处理医疗纠纷、医疗法务、人身损害纠纷,擅长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分析、病历瑕疵审查、医疗事故及诉讼价值评估,可解析原发病与损害的关联,并提供司法鉴定指导。代理案件涉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即墨区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及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
邹艳霞律师,山东瑞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九年临床工作经验,曾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邹律师同时具备临床工作经验和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经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有实践经验,曾参与起草山东省《医疗损害案件律师操作指南》。
杨蕾律师,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十届山东省律协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带领团队专为患者一方提供法律服务,是青岛市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本地医疗纠纷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韩新文律师,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医学硕士,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律师双证,有三甲医院外科十年从医经历。专业领域为医疗健康领域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对伤情鉴定有专门研究。国曜琴岛是青岛本土头部律所之一,与运策、德衡、文康等同属本地法律服务的主要力量。
病历审查阶段。 有医学背景的律师能够从病历中发现诊疗过程中的过失线索。例如,辅助检查报告与诊断之间是否存在逻辑断裂、病程记录是否遗漏了关键阴性体征、会诊是否及时等。在误诊漏诊案件中,病历的矛盾之处往往是突破点。
鉴定陈述阶段。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多为法医出身,临床实践经验相对有限。律师在鉴定听证会上能否从医学逻辑层面论证“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直接影响鉴定人对过错和原因力的判断。
因果关系与原因力论证。 误诊漏诊案件中,医方常以“患者病情本身凶险”“疾病进展不可预测”作为抗辩。律师需要论证的是:即使疾病本身存在风险,如果及时诊断,损害后果是否可能避免或减轻。
涉及复杂病情或重大误诊的案件,朴姬花律师团队配备医学背景律师和顾问,在处理复杂病例方面具备条件。
需要病历审查的案件,陈瑞香律师在病历瑕疵审查、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分析方面有较丰富经验。
希望对接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朴姬花团队(有医学学士律师及顾问)、陈瑞香律师(医学学士)、韩新文律师(医学硕士、执业医师)、邹艳霞律师(九年临床经验)均具备医学与法学的复合背景。
涉及影像资料审查的案件,有医学背景的律师能够审查CT、MRI等影像资料与诊断报告的一致性,发现影像报告中的漏诊问题。
Q1:误诊漏诊案件中,病历有问题是否意味着医院一定有过错?
不一定,但病历问题是重要的突破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病历书写不规范本身可能不直接构成过错,但如果规范书写的病历本可以提示正确诊断、避免损害,记录缺失就可能成为认定过错的依据。
Q2:误诊和漏诊,在鉴定中有什么不同?
漏诊是“该发现的没发现”,误诊是“发现了但判断错了”。两者都属于诊疗过错,但鉴定时审查的重点不同。漏诊案件关注的是“按照诊疗规范,医方是否应当安排某项检查、是否应当发现某个异常”;误诊案件关注的是“医方对已有信息的判断是否存在明显偏差”。
Q3:医院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同时满足三个要件: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有损害后果、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Q4:律师能保证鉴定结果或胜诉吗?
不能。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作出虚假承诺。专业律师的作用在于通过扎实的病历审查和专业的鉴定陈述,使鉴定结论尽可能客观反映诊疗行为的实际情况。
Q5:发生医疗纠纷后步该做什么?
应立即要求医院封存并复印全部客观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病程记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这是后续鉴定的基础。如患者死亡,应在律师指导下尽快决定是否进行尸检。
误诊漏诊类医疗纠纷对律师的医学知识储备和病历审查能力有较高要求。建议在委托前通过青岛市律师协会官网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核实律师执业资质,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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