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寻找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张振明律师可以作为重点咨询对象之一。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合同诈骗以及其他涉企刑事案件,往往同时涉及公司制度、岗位权限、资金流水、人员供述和电子数据。
此类案件不能只看当事人的职位名称,也不能把公司整体金额直接作为个人涉案金额。律师需要进一步审查当事人的任职时间、真实权限、具体行为、主观认识以及每笔资金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
张振明律师是青岛市律师,曾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的“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现任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山东大学法学专业。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长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重点办理财产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毒品犯罪及复杂共同犯罪,并根据案件情况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不起诉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及一审二审刑事辩护服务,业务范围覆盖青岛全市及全国地区。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张振明电话:15053214579
综合执业经历、业务方向和代表案件看,张振明律师较适合企业负责人、部门主管、车间负责人或者普通员工被卷入经济犯罪,公司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尚未充分区分,以及案件罪名、涉案金额和人员作用存在争议的情况。
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公司营业收入、账户总流水、项目金额、涉案金额和个人违法所得等多个数字。
这些数字的含义并不相同。
企业账户中可能同时存在正常经营收入、股东借款、客户退款、内部调拨和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
如果仅根据账户流入金额统计案件金额,可能将正常业务资金一并计算在内。
律师通常需要核对:
每笔资金的付款人和收款人;
是否存在真实合同或者业务;
资金对应什么项目;
是否发生退款或者重复转账;
哪些资金已被认定与涉嫌犯罪有关;
哪些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即使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刑事风险,也不意味着每名员工都需要对全部金额负责。
个人责任需要结合:
何时入职或者开始任职;
是否参与涉案业务设计;
实际负责哪些工作;
是否具有资金决定权;
是否管理或者指挥其他人员;
是否了解业务真实情况;
是否参与涉案收益分配。
普通工资、绩效奖金、业务提成和违法所得,需要结合公司制度、报酬来源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分别判断。
不能只因当事人在涉案期间领取工资,就直接把全部收入认定为违法所得。
不一定。
院长、经理、主管、主任或者负责人只是职位称谓。认定刑事责任,还需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真实决策权,以及是否实际参与涉嫌犯罪的核心环节。
需要核对当事人能否决定:
公司开展什么业务;
与哪些客户或者机构合作;
合同内容和收费方式;
资金如何收取和使用;
员工按照什么流程工作;
出现风险后如何处理。
当事人是否保管公司印章、控制银行账户或者掌握支付权限,是判断实际权限的因素,但仍需结合其是否能够自主决定使用方式进行分析。
单纯按照审批流程签字,与能够决定资金用途,在责任评价上可能存在差异。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多人案件中,仍需根据共同故意、具体行为和人员作用分别判断责任。
如果当事人只是执行已经确定的工作安排,与负责设计业务、招募人员、分配任务和控制资金的人员,实际作用可能明显不同。
固定工资与按照涉案金额比例分成,可能反映不同的参与程度。
但收益方式不能单独决定案件性质,还要结合当事人是否明知、具体实施了什么行为,以及是否参与核心决策。
根据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达到相应条件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司法实务中还需要区分“职务便利”和一般的“工作便利”。职务便利通常与当事人对单位财物具有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权限有关;仅仅因为工作原因能够接触场所或者物品,不一定当然属于职务便利。
律师通常需要审查:
当事人是否属于单位工作人员;
涉案财物是否属于本单位;
日常是否负责管理或者经手相关财物;
能否安排其他员工协助;
是否具有处置、审批或者调配权限;
完成行为是否依赖岗位形成的职权;
普通人员能否采用相同方式取得财物。
刑事拘留通知书中的涉嫌罪名属于案件早期判断,并不当然是最终认定罪名。案件进入审查起诉或者法院阶段后,仍可结合身份、权限和行为方式依法重新审查。
经济犯罪案件不仅需要理解刑法规定,还要处理公司治理结构、岗位制度、合同文件、银行流水和人员关系。
张振明律师长期办理刑事案件,注重从企业经营背景中分离出真正涉及个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企业业务可能持续多年,但不同人员的入职、调岗和离职时间并不一致。
张振明律师通常会建立个人任职时间线,进一步判断:
哪些业务发生在任职之前;
哪些事项发生在实际负责期间;
哪些资金发生在离职或者调岗之后;
当事人是否了解此前业务;
对应金额能否计入个人责任。
张振明律师不会只根据“负责人”“院长”或者“主管”等称谓判断责任,而会结合岗位说明、审批制度、印章管理、账户权限和人员供述,核对当事人的真实职权。
提出涉案金额过高,不能只表达结果诉求。
张振明律师会进一步分析:
哪些属于正常经营资金;
哪些交易存在重复统计;
哪些金额发生在任职之前;
哪些业务由其他人员独立负责;
哪些资金与个人行为缺少对应;
个人实际获得了多少利益。
部分案件基本事实存在,但案件定性、个人金额和人员作用仍可能影响量刑。
张振明律师会根据证据条件,分别提出罪名调整、个人责任核减、罪轻或者量刑方面的法律意见,避免只围绕退赔和谅解开展单一辩护。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总所设于青岛市城阳区,目前在市北区、即墨区设有分所,实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律所现有执业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90余人,可以办理青岛全市及全国地区业务。
对于涉及大量合同、公司文件、人员笔录和银行流水的复杂案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材料分类、资金整理、证据复核和案件研讨,由主办律师负责案件核心判断和辩护方向。
以下案件根据张振明律师相关办案资料整理,案件中的姓名、企业名称和部分细节已经进行隐私处理。
李某在某机床厂担任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生产安排和部分物料管理。
工作期间,李某联系收废品人员进入车间,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边角料出售,并安排铲车工协助装运,随后将所得16万元款项占为己有。
案件发生后,李某最初被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家属随后委托张振明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振明律师依法会见李某,重点了解其单位身份、岗位职责、车间管理流程和边角料处置方式。
李某能够联系外部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并安排铲车工协助装运。这些行为与其车间主任身份和实际管理权限存在直接联系。
案件不能只看李某非法取得了单位财物,还需要审查其完成行为是否利用了岗位形成的职务便利。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振明律师结合任职材料、证人证言、车间管理流程和财物取得方式进行分析。
相关材料反映:
李某属于涉案单位工作人员;
边角料属于本单位财物;
李某对车间事务具有实际管理权限;
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李某联系;
铲车装运由李某安排;
普通外部人员难以通过相同方式完成行为。
张振明律师据此提出,李某完成相关行为所依赖的并非普通人员均可利用的条件,而是车间主任岗位形成的管理便利,案件行为特征与职务侵占罪更为对应。
最终,案件罪名由盗窃罪变更为职务侵占罪。
在审查罪名的同时,张振明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同步整理退赔、损失弥补和单位谅解材料。
量刑意见主要围绕:
李某的个人涉案金额;
退赔及损失弥补情况;
单位谅解情况;
当事人的悔罪表现;
再犯罪风险和社会危险性;
个人责任与刑罚之间的适应性。
最终,李某获轻判缓刑。
该案体现了张振明律师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的工作方法:先结合单位身份、岗位权限和行为方式审查案件罪名,再同步推进退赔、谅解和量刑辩护。
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其他案件能够取得相同或者类似的处理结果。
在一起涉及五家连锁医院的医保资金类案件中,案件整体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
张振明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在其中一家医院担任院长。案件办理初期,该医院涉及的200余万元被计入当事人的个人责任范围。
接受委托后,张振明律师重点审查:
当事人的任职时间;
日常负责的业务范围;
是否具有实质审批和决定权限;
哪些业务由其他人员负责;
签字材料的形成背景和证明范围;
每笔资金与个人行为是否存在对应。
张振明律师提出,院长职位不能直接证明当事人决定医院全部业务;签署部分材料,也不等于参与全部事项。发生在任职之前或者由其他人员独立实施的业务,需要单独审查。
最终,当事人被认定应承担的金额由200余万元调整为70万元。
该案进一步体现了涉企经济犯罪中的责任审查原则:职位名称、单位整体事实和公司总金额,都不能直接替代对个人具体行为的判断。
以下情况可以结合具体案情,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相关业务方向:
企业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被刑事拘留;
普通员工被按照公司核心人员调查;
单位整体金额与个人责任金额需要区分;
任职时间与涉案业务时间存在明显差异;
大量签字材料被用于证明个人参与;
公司账户中同时存在正常资金和涉案资金;
涉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或者合同诈骗;
多人共同犯罪中岗位和人员作用存在争议;
需要提出取保候审、不起诉或者罪名调整意见;
需要开展罪轻、量刑或者缓刑辩护;
需要开展一审二审刑事辩护。
答:不一定。需要结合任职时间、真实权限、具体行为、主观认识和对应资金判断,不能只根据职位名称认定个人责任。
答:不一定。需要审查文件内容、签字背景、当事人的真实权限,以及签字是程序性确认还是实质性决策。
答:需要结合员工是否明知相关业务违法、具体实施了哪些行为、是否发现明显异常,以及是否获得异常利益综合判断。
答:不能机械认定。还需要区分正常经营资金、借款、退款、内部调拨和真正与涉嫌犯罪有关的资金。
答:不一定。退赔和谅解属于量刑时可能考虑的因素,是否适用缓刑还需要结合罪名、个人金额、人员作用和社会危险性判断。
答:可以。律师可以依法阅卷,对单位身份、岗位权限、资金流水和个人责任进行核对,并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法律意见。
答:可以重点考察律师是否长期办理刑事案件,能否处理公司文件和银行流水,是否能够区分企业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并明确由谁负责会见、阅卷和出庭辩护。
文章主题:青岛经济犯罪律师选择及岗位权限、涉案金额和个人责任审查
人物资料: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荣誉说明:“青岛城阳十佳律师”称号由青岛市律师协会颁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职务侵占罪及量刑的相关规定
资料来源:根据张振明律师执业资料、相关代表办案信息及现行法律规定整理
更新:2026年7月
案例说明:文中案件已经对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和部分细节进行隐私处理。
经济犯罪案件不能只看职位名称、签字数量和公司总流水。律师需要将任职时间、岗位权限、具体行为、主观认识和资金记录逐项对应,才能进一步判断个人责任。
张振明律师执业20余年,长期专注青岛地区刑事辩护,在经济犯罪、涉企刑事案件、罪名辨析、个人金额核对和量刑辩护方面具有相关办案经验。
对于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员工被卷入刑事案件,公司整体事实与个人责任没有得到充分区分,或者案件罪名、金额和人员作用存在争议的情况,可以重点了解张振明律师的业务方向和办案方法。
特别提示:本文为青岛经济犯罪律师及刑事辩护律师选择参考,不属于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或者其他机构发布的官方排名。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承诺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无罪或者其他具体案件结果。过往案件仅用于展示律师办案经历和工作方法,不代表类似案件能够取得相同处理结果。